统筹推进能源和产业体系绿色低碳转型是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重要支撑,刚刚胜利闭幕的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其中明白准确地提出,“十五五”时期要推动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新的重大进展,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能源等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
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促进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新形势下新能源发展的总体思路原则和发展路径进行了系统性梳理,提出了新能源供给侧、消费侧等所有的环节集成融合发展的重点任务,对促进新能源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加快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助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具有重大意义。
并网消纳问题日渐突出,新能源发展自主性需进一步增强。“十四五”以来,我国新能源行业进入跨越式发展新阶段,截至2025年9月,风光总装机突破17亿千瓦,已超越火电成为第一大电源。随着规模不断增长,新能源并网消纳问题一天比一天突出,今年前三季度,全国新能源利用率降至95%以下,同比下降2个百分点,弃风弃光范围由“三北”地区扩散至中东部地区,弃电月度分布也更广泛,非供暖期弃电占比持续上升。依赖大规模远距离外送消纳和公共电网调节已难以满足新能源加快速度进行发展需求,迫切地需要转变发展方式,增强新能源发展自主性,提升就地就近消纳比例,逐步减少对大电网的依赖,降低系统运行调节压力。
迈入全面市场化发展新阶段,新能源收益模式需进一步拓宽。当前,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加速推进,新能源已迈入全面市场化新阶段。随着新能源渗透率逐步的提升,电力市场行情报价波动明显地增强,山东、内蒙古等多地在新能源大发时段出现负电价现象,蒙西地区2025年上半年电力现货出清均价较去年同期下降40%以上,新能源面临收益不确定性增大、议价能力偏弱等问题挑战。新能源亟需摆脱传统“上网发电+保量保价”的单一模式,主动打通与消费侧深层次地融合发展路径,拓宽收益渠道和应用场景,构建“发电+绿色环境价值+增值服务”等复合型收益体系,稳定收益预期,提升市场化环境中的综合竞争力。
内外部发展形势对消费侧绿色低碳转型提出更加高的要求。从内部来看,“十五五”是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的决胜期,中国工业、建筑、交通等消费侧碳排放占比超过一半,绿色低碳转型压力巨大。国家已针对有色、钢铁、石化化工等重点用能行业提出一系列绿色低碳转型硬性约束,明确了数据中心、电解铝等细致划分领域绿电消费最低比例要求。从外部来看,国际碳关税、碳壁垒持续升级并向全产业链延伸,与新能源深层次地融合已成为产业自身提升绿色竞争力、应对国际贸易风险的重要手段。
技术机制逐渐完备催生消费侧绿能替代新空间。消费侧多能转换技术持续不断的发展进步,绿电制氢氨醇、绿电制热等新技术加速探索与示范应用,成本逐步下降,规模化发展潜力持续释放。与此同时,绿电直连等配套机制逐渐完备,为新模式、新业态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支撑。技术机制持续升级将在消费侧催生更加广阔的应用场景,推动新能源逐步从单一电能替代向电氢热冷等综合能源替代转变,释放更大的绿能替代空间。
面向新能源供给和消费侧发展的新形势、新需求,《指导意见》的出台恰逢其时,将深刻改变新能源发展模式,释放出新能源发展重心将由规模扩张进一步转向质量提升、供需协同的强烈信号。《指导意见》围绕分布式新能源多场景开发利用、新能源与上下游产业链集成、新能源与传统产业协同、新能源与新兴起的产业融合、新能源非电利用等方向提出多项任务举措,全面擘画了新能源供给与消费侧集成融合的发展蓝图,明晰了具体路径。
就近协同布局是新能源供给与消费侧集成融合发展的基础。加强统筹规划,推动新能源与用能产业就近协同布局,是缓解供需空间错配矛盾、提升资源配置效率的物理基础。为此,《指导意见》指出,要推进分布式新能源多领域融合开发,提升新能源装备制造业、高载能产业、算力设施、绿色氢氨醇产业等与新能源资源协同布局水平,以新能源资源引导重大生产力、重大基础设施布局优化。
调节能力释放是新能源供给与消费侧集成融合发展的核心。加强源、荷、储灵活互动和协同优化调度运行,降低项目整体对电网供应保障容量等需求,提升项目自平衡、自调峰能力,优化整体运行曲线,逐步减少对大电网的依赖,既是此类项目区别于常规项目的显著特征,也是增强项目经济性的重要手段。在此过程中,调节能力的释放特别是负荷侧的深度参与配合必不可少。为此,《指导意见》着重强调了新能源与消费侧在运行层面的协同互动,鼓励传统产业开展生产工艺流程优化、自备电厂改造升级、科学配置储能设施,分类挖掘算力负荷时空可调节潜力,提高电解水制氢调节控制能力,发挥热力系统灵活互补优势。上述举措将进一步引导负荷侧加强调节能力建设,推动相关领域由单一的能源消费者逐步向系统调节的主动参与者转变,构建起与新能源特性相匹配的新型产业用能体系。
非电利用是新能源供给与消费侧集成融合发展的重点突破方向。交通、化工、医药、纺织等领域终端电力消费占比相比来说较低,加强氢能和热力的绿色替代是实现深度脱碳的重要举措,具备广阔的应用前景。此外,新能源制氢氨醇、新能源供热等技术也可充分的发挥氢、热系统与电力系统互补特性好、存储设施边际成本低等优势,具备弱并网甚至离网运行潜力,可明显降低对大电网的依赖水平。为此,《指导意见》将推动新能源多元化非电利用作为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的重点突破方向,支持新能源进一步拓宽利用途径。面向绿色氢氨醇领域,一方面强化前端技术支撑,着力提升风光氢储协同发展水平;另一方面加强产业体系建设和后端应用场景挖掘,支持各地结合自己条件建设氢基能源产业,与重点产业耦合发展。面向新能源供热供暖领域,《指导意见》明确了产业园区工业用热、城镇供暖等不同场景下新能源绿能替代模式和技术路径。
当前,新能源供给与消费侧集成融合尚处于起步阶段,在关键技术、商业模式、机制设计等诸多方面仍有待探索实践。《指导意见》从项目投资开发管理、电力调度机制、市场交易与认证机制等方面提出一系列保障措施,为新能源与消费侧的集成融合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未来,建议行业及地方围绕《指导意见》有关精神,进一步强化技术模式创新,因地制宜开展项目建设,推动《指导意见》落地见效。
加强新能源与消费侧协同关键技术攻关和模式创新。围绕提升新能源与消费侧协同优化运行水平的重点任务,加强负荷侧低碳零碳工艺流程和灵活性改造、新能源离网/弱并网、一体化智慧调控等核心技术攻关,并逐渐完备有关标准规范。加强综合能源服务、合资联营等新模式探索,建立新能源与消费侧长效协同、合作共赢的协作体系。
因地制宜、因产施策积极有序推动集成融合发展项目建设。《指导意见》明白准确地提出优先支持新能源渗透率较高地区开展新能源集成融合项目建设。建议相关重点地区能结合自身资源条件和产业基础,根据传统产业、新兴起的产业等不同发展特点,有明确的目的性地研究提出实施方案,明确重点应用场景,同步研究制定多方合作机制和调度、交易、结算等方面的实施细则,加快推进项目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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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全方面推进美丽内蒙古建设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规划纲要》。纲要提出,全力发展新能源。近期目标:到2027年,ECO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稳步提升,生物多样性得到一定效果保护,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45%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21.98%。
国之重器担使命民之三峡谱新篇——中国三峡集团“十四五”时期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成就综述作为开发、治理和保护长江的关键性骨干工程,三峡工程自建成运转以来,防洪、发电、航运、水资源利用等综合效益得到全面发挥。保障国家战略安全“十四五”期间,中国三峡集团从始至终坚持将服务国家战略作为第一使命,紧紧围绕增强核心功能,坚决服务保障安澜长江、能源强国、美丽中国等国家战略。全力保障国家能源安全。
当前,全球能源转型加速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稳步落地,新能源产业正迎来高水平发展的关键阶段。数字化、智能化作为赋能新能源产业提质增效的核心引擎,已成为行业共识。在此背景下,2025年11月12日,国网数科副总经理来广志率团队一行来到国能日新参观指导,国能日新执行总裁周永全程接待。双方立足行业发展大势,围绕新能源领域数字化创新、产业协同发展等核心议题深度交流,为行业高水平发展凝聚智慧与共识。
如有隐瞒将被强制退出竞价,项目对应竞价结果无效,对应机制电量作废。竞价主体在浙最高层级控股单位三年内所有项目禁止参加竞价。因重大政策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变化导致的延期,经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审批后,机制电量保留,免于取消后续竞价资格以及扣除履约保函资金。通过资质审核的项目主体在竞价平台正式开展竞价申报。中标项目在30个工作日内与电网企业签订含新能源机制电价结算条款的购售电合同。
新能源项目指标被废止,对于投资企业、地方政府,都是巨大的损失。据索比光伏统计,新疆、陕西、云南、宁夏、福建、甘肃等7省份也梳理、排查省内新能源项目建设情况,废止光伏指标项目达80个,规模超11GW,涉中核、三峡、国家能源、华能、华电、国电投、晋能控股、广东电力等多家能源央企及地方国企。
近日,全球领先的异质结太阳能组件制造商——安徽华晟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宣布日本经销分部正式成立。此次日本经销分部的落地,标志着公司将进一步深化本地化服务,携手合作伙伴一同推动垂直光伏解决方案在日本市场的创新应用,助力日本实现可再次生产的能源转型目标。华晟日本经销分部的成立,是“技术出海、本土服务”战略的关键一步。
2025年11月10日,大疆行业应用在库布齐沙漠举行了一场主题为智护每一度绿电的分享活动,向来自全国的媒体代表展示了无人机技术在新能源基地建设和生态治理中的创新应用。
11月13日,浙江发改委印发《关于开展2025年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第1次竞价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本次竞价主体范围为2025年6月1日(含)至2025年12月31日(含)全容量投产的统调新能源项目和2025年6月1日(含)至本通知发布之日(含)全容量投产并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的非统调集中式新能源项目。
充分的发挥市场机制促进新能源科学规划和有效消纳——《关于促进新能源消纳和调控的指导意见》解读截至2024年底,全国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合计装机容量已达到14亿千瓦,提前实现了2030年发展目标。因此,拓展多层次新能源消纳市场化体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保障新型电力系统的实时电力平衡、安全稳定和经济运行,有助于促进新能源消纳和发展,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此外,新能源就近消纳从电力系统整体经济性而言是最佳方式。
《意见》坚持系统观念、分类施策、多元消纳、市场引导、安全为基、创新驱动,完善新能源消纳举措,优化系统调控,促进新能源在大规模开发的同时实现高质量消纳。新能源高比例发展目标明确。《意见》的出台,正是为了打通新能源消纳堵点,确保新能源在服务国家碳达峰目标中发挥关键作用。(四)完善促进新能源消纳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意见》推动以完善市场机制作为促进新能源消纳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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