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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2月1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阅决议的公示

  现将作出的批阅决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于2025年2月10日-2025年2月18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力奉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许其

  他安排以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阅决议侵略其合法权益的,能够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能够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阅决议

  关于《疏勒县2024年度水利工程末级渠系修理维护项目环境影响陈述表》的批复

  关于《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建设路院区燃气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陈述表》的批复

  关于《喀什经济开发区归纳保税区B04地块新建标准厂房配套燃气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陈述表》的批复

  关于《喀什帕合太克里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陈述表》的批复

  关于《喀什亿鑫恒检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X射线移动式探伤项目环境影响陈述表》的批复

  关于《塔什库尔干县绿色才智自愈智能微电网(喀什地区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陈述表》的批复

  关于《新疆双源装配式修建科技有限公司免拆模桁架钢筋楼承板项目环境影响陈述表》的批复

  关于《年产200万立方海绵材料及保温材料,制品乳胶海绵床垫,海绵乳胶枕头号家具海绵制品环境影响陈述表》的批复

  关于《疏勒县广汇力钢化玻璃有限公司钢化玻璃出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陈述表》的批复

  开办单位:喀什地区行政公署 主办单位: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 承办单位:喀什地区电子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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